一杯生啤酒 - 遠來的貴客, 成了討要免費酒的鄉巴佬.
方晴的第一部小説 <愛與選擇 > 誕生啦! 🎉
1997年的秋天,前夫帶我到他北挪威的故鄉城市 Narvik 探親。我們到達時,北挪威已經進入冬季的黑暗期。
抵達後的第二天晚上,前夫的表妹找我們去城裡的酒吧喝酒,說要認識我。於是,晚飯後大約八點左右,前夫帶著我出門。
我們一路從他父母家往市中心走去。剛進酒吧,見到他的表妹,前夫便表示在路上看到一個小時候的鄰居。簡單把我介紹給表妹後,他就去找那位多年不見的朋友,留下我和表妹站在吧台前。
由於事出突然,我身上沒帶錢,但我心想:
既然我們遠道而來(從我們住的 Stavanger 到這裡 1200 公里,飛行時間 3-4 小時,還必須在 Oslo 轉機),我當然是-
貴客。
表妹在港務局工作,英文沒問題。但因為才剛認識,我們一時之間不知該聊些什麼。正當我們站在吧台前發愣時,酒保出現,問她要喝什麼。她說啤酒,於是酒保倒好酒後,她立刻付了帳。
輪到我,我點了啤酒,酒保將生啤灌滿放在我面前,然而——我身上沒錢。前夫又不在,我便看向表妹,理所當然地認為她會請我喝這第一杯。然而,她只是回看我,並沒有要付錢的意思。
我心中一愣,繼續盯著她的臉,而她的表情跟我一樣困惑。我們就這樣對視了大約二十秒,吧台後的酒保終於開口報酒價。我沒錢,只能再看向表妹,等著她請客。
結果,酒保、表妹和我三個人就這樣凍在那裡,誰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。直到我終於意識到——原來表妹根本沒有請我喝酒的打算!
我只好說:「我身上沒帶錢,能不能請妳幫我墊上?」
她說:「好。」
前夫回來後,我跟他說:「我欠了妳表妹 55 挪威克朗。」當時,我還真有種「告狀」的意味。沒想到,前夫真的還了錢,而表妹竟然也真的收下了。
那一刻,我心裡只有一個感受——不可理喻!怎麼可能?
回到公婆家後,我埋怨地對前夫說:「你表妹好小氣!」
「為什麼?」他一臉不解。
「她居然要我自己付啤酒錢!」我沒好氣地回答。
「那她為什麼要替妳付啤酒錢?」他滿臉問號。
「當然啦!我們大老遠來,才一杯啤酒,她是主人,我是客人!更何況,我還是她表哥的妻子。今天是我們第一次見面,當然應該請我啊!」我理直氣壯地說。
「但她事先沒說要請我們喝酒啊。」他理所當然地回應。
當下,我真的很難接受,繼續強調:「台灣人如果有遠客,別說是表親,就算是普通朋友,請喝一杯酒、甚至請一頓飯,都是再自然不過的!」
「那是台灣,這裡是挪威。」他平靜地說,「我們這裡如果事先沒說明,不會有人請客。」
「才一杯啤酒耶!不過 55 挪威克朗。」我依舊不解。
前夫不再說什麼,而我則百思不得其解——
挪威人啊!挪威人!你們到底是哪種族類?又不是沒錢,更不是窮,為什麼連最基本的人情世故都沒有?
那一刻,我真的感到震驚。這是我第一次開始問自己:「我嫁到挪威來,等待我的,究竟會是什麼?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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